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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大门前,一对穿着华丽的夫妇站在门口,微笑着对身前的少女道。

爱丽丝轻轻提起蓬松的裙子,欠身行礼:“下周见,诺曼老师。”

“下周见,爱丽丝小姐。下周见,艾伯特男爵,艾伯特夫人。”被称为诺曼的青年扶了下单片眼镜,微笑着道别。

车轮转动,在车夫的驱使下,马车慢慢离开。

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艾伯特男爵看向少女:“小爱丽丝,上午的课程,你觉得怎么样?”

爱丽丝点了点头,轻声道:“诺曼老师十分博学,也很有耐心。”

艾伯特男爵露出满意的笑容:“那就好,王都里现在流行天文学,诺曼先生是天文学者,你和他学习一些这方面的知识,等你到了王都之后,和那些夫人们才有话题聊。”

艾伯特夫人也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诺曼先生不愧是伯爵后裔,礼仪也十分完美呢,小爱丽丝还有半年就要嫁到卢卡家了,在那之前能请到这样一位老师,真是幸运……”

一家三口沿着花园的小径返回,而被他们赞不绝口的诺曼先生,则靠在马车车厢内,摘下了单片眼镜,近乎无声的自言自语:“人类的礼仪可真是麻烦……”

金属链条松松缠绕在手指上,随着马车晃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镜片微微反转,倒映出一张斯文俊秀的脸。

蜂蜜糖似的琥珀色眼睛,习惯性向上弯起的嘴唇,还有那扎成一束,绕过右肩,规规矩矩搭在胸前的黑色长发,让谁来看,都是一个儒雅温和的绅士。

诺曼眨了一下眼皮,那双蜂蜜色的眼瞳倏然改变——瞳仁变得漆黑,猩红的瞳孔蛇一样收缩,变成细细的竖线。

镜片里的脸一下子变得邪恶了起来。

诺曼抬起手,摸了摸眼眶里的竖瞳,指尖用力,把两只眼球挖了出来。

眼皮合上,鲜血从眼角溢出,顺着脸颊流下,空虚的眼眶肉眼可见的充盈起来,在血泪从下巴尖滴落之前,诺曼睁开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完好无损地出现在眼眶中,好像它们一直长在那里。

眨了眨眼睛,对着镜片确定了一下新长出来的眼球没变得奇奇怪怪后,诺曼掏出手帕,擦掉脸上的血痕。

两颗漆黑的眼珠被他抓在手心里,却不肯安分,四处乱滚着,想要逃离。

诺曼用力捏了一把,两只眼珠被挤到变形,顿时老实了下来。

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一个玻璃瓶,诺曼把手帕和眼球都放了进去,盖上瓶塞,叹了口气。

这具身体快到极限了。

诺曼原本不叫诺曼,他有另外一个名字,那个名字少为人知,只在一部分人之间流传,但他有一个更加有名的称号,一个所有人都听过的称号——

魔王。

你能从任何一个吟游诗人的口中听见关于魔王的故事,那些许许多多的故事清晰地描绘了魔王的形象,邪恶的、恐怖的、杀人如麻的……

总之,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诺曼就是这个“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把自己塞进了人类的身体里,用着这个身体本来的名字,在人类之中生活了五年。

要是有人知道这件事,一定会怀疑他不安好心,必定是在酝酿什么可怕的阴谋。

但深渊知道,最初,这只是一场意外。

真要解释起来,一切得追溯到老魔王奥萨德死去,他变成新魔王的那天,但那就太久远了,总之,时间回到现在,诺曼很烦躁。

人类的身体对魔王来说,实在有点脆弱。

五年前,他为了躲避一些麻烦,把自己塞进这个身体,原本只是想过个两三月就离开,但就在那两三个月里,他爱上了一个人类。

就像吟游诗人们传唱的爱情史诗,当爱情到来时,没有生物能抵挡得住,魔王也不行。

因为那个人类,他选择停留在这个身体里。

这个本该在容纳他一年之后,就彻底被魔力侵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