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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名为阿贝尔的人类看着他,尤其是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他身上时,他的心才会跳得非常厉害。

想到以前他偶尔拟态成人类,在人类酒馆中的见闻,诺曼恍然大悟,这就是人类所说的一见钟情吧?

确实,这双绿眼睛的确很美,有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不看眼睛,这个人类的身材也匀称而富有力量感,是他会喜欢的类型。

不过他总觉得这个人类有种莫名的熟悉。

就在他仔细思考这种熟悉感是从何而来的时候,就听面前的人说:“你是叫诺……诺曼吗?我好像在王都见过你。”

诺曼:“……”他也不知道。

当时进入这具身体时太高兴,没怎么看这个人的记忆就把他的灵魂吞掉了,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叫什么,只记得好像姓文森特。

但当人类看着他,绿眼睛倒映着他的身影时,他只觉得自己像是被碧绿的海洋淹没了,控制不住地点头。

没错,他就叫诺曼,什么巴尔,什么魔王,不知道,没听说过。

他也明白了熟悉感的源头。

很明显,一定是这个被他吞掉的人类以前见过阿贝尔,印象很深刻,所以占据了身体的他才觉得熟悉。

阿贝尔,这个名字可真好听。

我真喜欢他,诺曼喜滋滋地想。

为了不暴露自己对过往一无所知,他谎称自己撞到脑袋失忆了,只记得自己叫诺曼,是文森特家族的子弟,其他的都不记得。

红棕发的人类果然露出了同情的表情,好心地让他借住下来。

住在猎人小屋的一段时间里,诺曼对阿贝尔有了更多了解。

阿贝尔拥有许多美好的品质,善良、勇敢、坚定、正直、友好……

因为这些和深渊完全相反的东西,人类的灵魂变得熠熠生辉。

而诺曼最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

他不可抑制地为阿贝尔着迷、倾倒。

过了一阵子,阿贝尔的红砖小屋在镇民们的帮忙下盖好了,诺曼就顺势一起住了进去。

他喜欢阿贝尔,想要把他放进巢穴,但鉴于他还没有找到适合建立新巢穴的地方,以及他那浅薄的人类世界常识,他决定学习人类那样,向阿贝尔求爱。

用人类的话形容,就是先骗到手再说。

等阿贝尔成为他的人类,就可以和他离开这里,找一个喜欢的地方,一起建立巢穴。

然后他就被拒绝了。

诺曼不可置信。

怎么会这样?

明明他以前遇到很多个人类,都说只要他露出笑容,就没有人愿意拒绝他。

但阿贝尔露出错愕的表情,迟疑地说:“我没有想过成家的事,而且我……可能也不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

他说的很委婉,但诺曼听懂了。

这是拒绝。

第7章

被拒绝了的诺曼震惊,反思。

反思不出来。

于是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