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和陈立出国,两人边玩边找人,每次看见好吃的和好玩的都会想起年年,人还没有找到,已经向家里邮寄了一箱又一箱的吃食和玩具。火火扑在玩具上,年年扑在吃食上。
年满到达唐人街后,先去餐馆吃饭,一天三顿地去吃,吃了三天后,就和餐馆老板娘聊上天的。老板娘说的是粤语,年满在家闲着的时候,跟着火火的节奏学了不少的方言,年满用粤语跟老板娘聊天时。
看老板娘惊喜的眼神就知道又多了一个以为年满是老乡的人了。
陈立崇拜地看着年满,等两人离开餐馆后,陈立问年满是怎么做到的?
年满轻描淡写:“之前她说普通话时带着口音,很好学,然后用这口音说粤语就行了。”
她学的还是慢的,火火学的那才快。和火火比,她骄傲不起来。
“火火学一个全新的语种,从完全陌生到进行日常对话,只需要两天。从日常对话到彻底掌握,只需要两个月。”
陈立小心翼翼地问:“这个彻底掌握的水平是?”若只是看懂动画片,那他大概也能做到,他的语言天赋也挺不错的,他曾经三个月入门德语,当时学的不用心,要是用心点,他能一个月入门德语,然后再用一个月巩固,他也可以两个月看懂德国的幼儿动画片。
年满:“用林弥的话来说,火火可以单枪匹马地去当地做生意了。”
陈立安静了,不追问了。他的智商顶点是年满的智商最低点,他的语言天赋最高点追不上火火语言天赋最低点。
林弥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这个人可以做生意了。
林弥说火火能去当地做生意了,那就代表着火火不仅能跟当地人交流,还熟知了对方的文化和思维方式,若是装扮一下就是一个本地人了。
年满和餐馆老板娘聊熟了,每天都踩着点去餐馆吃饭,这个点都是老板娘能抽出时间聊天的点,聊到第五天,年满刚进餐馆,老板娘就带着她走到一个老人面前。
她找到人了。
签证到期,年满和陈立回国,把全部资料转交给年恬。
年满:“我们幸运,再晚两天,老人就跟着女儿去芬兰了。”
“女儿?”
“对,又成家了。他的夫人是芬兰的,相互扶持着走了三十年,很恩爱。在给居士送了一封信后,他就去了芬兰,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多年。女儿来纽约读书,又搬了回来。最近六年住在纽约唐人街,现在他的女儿拿到了双硕士学位证又在芬兰找到了工作,正在收拾行李回芬兰。”
年满又从行李箱中拿出一封信,“我把居士的信给了老人,这是回信。他回芬兰后会搬到农村,想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没有给我其他联系方式,你要自己琢磨这些手稿和视频了。”
年恬点头。
家里其他人的事情,年满都要参与一下。她从年久这里知道了那个烧伤男孩的事情后,耿耿于怀了好几天,去年久卧室问后续。
并没有什么后续,年久跟着年年去了一次后就没有再去第二次。
年满猛地伸手捏了一下年久的脸,“你怎么回事?我出去才几天,你怎么憔悴成了这个鬼样子?你晚上又睡不着了?”
年久面无表情地躲开她的手,“考前焦虑。”
年满:“谁都可能考前焦虑,就你不可能。行吧,你不想说就不要说了。用不用我晚上陪你睡觉?”
年久淡淡地瞥她一眼。
年满:“好吧,你嫌弃我。”
晚上十一点,年满打着哈欠走出卧室,抱起年年进入年久的房间,果然看见年久睁着眼睛,直楞楞地看着天花板。
年满把睡的跟小猪似的年年放到年久身上,打着哈欠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