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
忍不住偷觑陆忱高大的身影。
却又故作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