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转移(1 / 2)

在安室透姑且算是盟友的情况下,与其费时费力的调查其中缘由,倒不如直接向当事人询问。

于是皆川澄水提前投递了新的情报,并破天荒的在其中附上了手机号码,告知安室透可以在每天晚八点到十一点以短信息联络。

安室透第一时间调查了该号码,不出所料的是不记名电话卡,既查不出是在哪里卖出的,也查不到经手人。于是当晚一到八点,他便发出了第一条短信。

[你现在的处境安全吗?]

[安全。那几件事是你们做的吗?]

为了规避发送的信息遭到拦截、窃取的风险,皆川澄水将想问的若干问题都写在了交付的记忆卡里,往来通信时只需要含糊的指代即可,而安室透比他更懂得如何既能表达想说的意思,又不会在短信息中透露过多、过于有指向性的内容。

[是的,会不会影响到你?]

[没关系,我早就做了应对的准备。你都有哪里需要配合,等想好了记得发过来。]

此处所指的,则是皆川澄水在早些时候提出过,让安室透可以将过去传情报,或是干扰组织任务时,没能完全撇清自己的嫌疑,可能被日后翻旧账的事情统计出来。

他不必提供具体的情报或事件,而只需要想如何将嫌疑转嫁。皆川澄水会配合着他,制造些假情报分散出去,使得组织即使怀疑了安室透,也会在调查后得出波本是被栽赃陷害的,真正做出这些事的是殉职公安浅间的协助人的结论。

类似的事情安室透并未少做,只是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将黑锅扣给了组织成员,或者那些手上不太干净的黑帮打手、走私贩子,但也并不是每次有需要时都会有合适的机会和人选。

有时是事发突然来不及布置,也有时选好的背锅人选做出了意料之外的行动,导致了安室透用来栽赃的手法出现了纰漏。虽然他都设法应付过去了,到底还是有风险存在的。

虽然组织默许了代号成员一定的行动自由,与他们可以在某些事上自作主张的权利,但失误与巧合不能用来解释所有事,有些事件又实在巧合的过分。若是有人从中怀疑起波本真实的身份立场,他恐怕很难继续潜伏不说,或许还会因此丢掉性命。

因此在安室透将神秘协助人的提议上报后,上级很快予以批准,并做起了相关的准备来。

即使皆川澄水始终隐瞒了身份,浅间殉职以前他们也只是知道有这么个人存在,而不知其具体的身份信息,更没法核实此人是否时隔三年依然可靠,但即便他们信错了人,最坏的后果也不过是被组织知晓安室透的卧底身份,而这又是对方早已知晓的事,他要出卖早就出卖了。

不管怎么想,这一波公安都不会亏,顶多浪费点人力物力。

至于浅间警官的协助人为此所需要冒的风险,且不说必要时候为了完成目的,任何人都是可以舍弃的,对方原本就在三年前成为了黑衣组织的追杀对象,一旦被发现便难逃一死,也不差再多揽上这些事了。

警察厅对安室透卧底一事有知情权的人都忙碌起来,不但编造起神秘协助人获取情报、传给公安的经过,还修改了相关的记录,只留下保密程度最高的部分仍记载着真实情况。

这一如当初诸伏景光卧底身份暴露后,公安也做过类似的处理,将安室透所传递的情报同样归在了诸伏景光名下,而伪造出他们所派出的在组织获取了足够地位的卧底只有一人的假象。

如此即便黑衣组织怀疑了他们内部仍有公安的卧底,也多半会往苏格兰暴露时仍未获取代号,或是在苏格兰暴露后才加入组织的人中找,安室透被发现的可能便大大降低了。

至于那其中的某些消息苏格兰不该知道,而只有波本知道?

威士忌三人组毕竟相互认识,还做过一段时间搭档,苏格兰能从波本这打听到情报也情有可原,安室透顶多担一个识人不明的罪过,怎么都好过一起被怀疑是卧底。

如果日后组织被查处,但有重要成员潜逃,而安室透身份还未暴露的话,公安或许还会将他作为罪大恶极的犯罪组织成员通缉,而即使公安体系内部也不会公开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