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孩子那里充了电,黎青执拿出干净的纸,开始誊抄。
他誊抄的时候非常用心,尽量把字写好,最后写出来的字虽然依旧不好看,但至少字迹清晰。
而等他誊抄完,一上午已经过去,有人来招呼他去吃饭。
黎青执立刻就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厨房。
朱家的管家已经准备好了他的那一份菜,有一小碟切片淋了酱油的白煮猪肉,一碗酱烧茄子,还有一碗咸菜豆腐汤。
他那碟白煮猪肉和其他管事的量差不多,都挺少的,但酱烧茄子和豆腐汤的量是别人的两倍,应该是考虑到他带了两个孩子。
此外,白米饭管够。
这伙食放在现代算不得什么,但在这个时代已经非常好,黎大毛和黎二毛就非常惊喜,他们没想到不仅有白米饭吃,竟然还能吃肉!
两个孩子吃得头也不抬。
黎青执也一样,他们在庙前村也吃茄子,但不是蒸着吃就是放饭里一起煮,那饭还都是糙米的……现在只给他们一碗酱烧茄子一碗饭他们都能吃得香,更不要说还有肉了!
黎青执有心给金小叶带点肉回去,哪怕就一两片也好,但他没有东西装。
糕点还好,拿张纸包着就行,肉不方便带。
想了想,他把肉平均分成三份,其中两份夹给了两个孩子。
结果黎大毛黎二毛都从自己碗里夹了一些放回他碗里:“爹,你多吃点,养身体。”
他们娘之前都是这么分的,说他们还小,可以少吃点,多给爹留一点补身体。
黎青执顿时感动了:“大毛二毛,你们真是好孩子!”
感动的黎青执,一口气吃了四碗饭,用的还是大碗。
这时的人饭量都大,吃饭用海碗,一般女人吃一碗,男人吃两碗。
黎青执竟然吃了四碗……瞧见的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一点问题都没有。
黎青执笑起来:“那明日,我便继续这般写下去。”
他就知道,给没读过什么书的朱前写书,朱前的要求不会很高。
只要他写得真实,朱前就会喜欢。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小说,接下来就按照小说的路子来写,写出朱前越过越好,一路上扬的人生……到时候别说朱前喜欢,怕是别人看了也会喜欢。
爽文谁不爱看?
而朱前的人生经历,本就是爽文,搁现代都能照着写出一部百万字的种田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