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蕉说过,这从来不是一篇爽文,系统毫无用处,金手指基本没有,奖励等同于无。
对于只会喵呜嗷嗷乱叫的系统蠢猫所说的话,苟安深以为然。
但是这一对不怎么聪明的千金大小姐与她的蠢猫组合,从来没有意识到,如果他们肯好好坐下来、稍微努力钻研一下原著,而不是某个人物明明开启了原著读功能也以一句"我才懒得他"为理由打发,其实他们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未卜先知""提前读完整人生"从来都是【给你一个超能力你选哪个】命题中的常驻选项。
在系统的逻辑里,作为觉醒女配的苟安原本是唯一一个拥有本项特殊权利的人。
这是她拥有的优先权。
然而一但某个人物好度归零,系统将会把这项优先权直接削弱,削弱的办法就是,该好度归零的人物即将通晓原著里关于自己的所有内容--。
这就很完犊子。
众所周知,一开始喜欢女主的深情男配的最佳归处,通常是终生不娶且永远着女主并求而不得。
那么问题来了。
如果是原著里一个深女主不得的男配,这样的唤醒原著记忆,很容易让他的意得到全面的复苏与延续
他将会对恶毒女配所做的事一清二楚。
他将带着直到原著完结的那一页,他对女主依旧纯粹以及浓烈的意重生觉醒,至此,成为女主最佳助力。
……
在夜朗知道自己是一本莫名其妙的言情小说的男配角时,皱着眉头思考了大约二十秒,然后眉头松开,坦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就像是走进了一家无人的电影院,他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观完了自己的一生。
夜朗原名叶真,是海对岸c城,菁英会会长第五房夫人的小儿子。
上世纪70年代,c城被称作东方拉斯维加斯,菁英会会长叶桐经营多家赌场,与其他陈、霍两姓的赌场遍地开花,形成了稳固三足鼎立局势
严格的来说,叶家在当时,也算是当之无愧的豪门世家。
可惜,但凡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斗争,哪怕菁英会拥有极其丰厚的极道背景,甚至与日本岛田组来往甚密,但还是抵不过本土其他家族的群起攻之
大约是开赌场使过多人家破人亡损了阴德,叶桐晚年不得善终,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叶家人死的死,散的散,唯独留有四房和五房苟延残喘,却也过得连普通人都不如的日子。
夜朗对叶家最后的记忆,便是小时候坐在父亲的腿上,伸长了短短的胳膊替他摸扑克牌,似懂非懂地听那些玩德州的术语,比学算数前,更早的知道了同花顺是什么东西。
记忆中,已经不年轻的父亲会为他到手的牌哈哈大笑,对人说:到没有,阿真是我的接班人。
后来叶家散了,叶真小小年纪随母为躲避仇家跨海来到大陆这边,改名夜朗。
住在不见天日的弄堂里,也就是那个时候,他认识了陆晚。
刚开始对一切都很不熟悉,潮湿的沿海城市,床底的蟑螂大到叫人头皮发麻;
破烂的窗户刮台风时要用报纸和胶布糊上;
门锁三天两头有撬过的痕迹;
夜晚,楼道中间没有穿着制服巡逻的安保
夜朗重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人,来自于某个除夕的夜晚,邻居家的小姑娘递给他了一颗充满了廉价香精气味但是很甜的玉米软糖--
小的时候夜朗牙不好,家里人不太愿意给他吃糖。
虽然夜朗也不吃糖。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廉价的香精味道就是可以深入脑海,因为这颗糖,早就被突变的生活折磨的沉默寡言的夜朗终于有了第一个愿意说话的人。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三年级的时候为她第一次操抄起了路边的钢筋,打跑了弄堂里总是来找麻烦的年级学生。
再后来到了读中学的年纪--
他们这种人,肯定没钱读私立,所以某天陆晚说,要搬家去中学学区划分稍微没那么垃圾的斋普区,夜朗稍作考虑,答应了一起伴随着年龄的长大,夜朗依旧沉默寡言,但是超高的身高,打遍斋普区无敌手的身手和那张不用刻意穿搭都一骑绝尘的漂亮脸蛋,很快让他成为斋普区的风云人物;
而陆晚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可以说是前后五年内,他们当时读的那个高中唯一一个在全市排名可以对私立中学的优等生造成威胁的存在
她真的很努力。
陆晚高一的时候,夜朗已经高中毕业。母亲身体不适,不能再出去工作赚钱,夜朗就没有再读。
或许早就淡化在记忆中的父亲当年说的话是对的,他身上流着叶家的血--
无论是像野狗一样在巷中撕咬夺食,还是穿着人模狗样带着一百块入赌场换出一万块
如果叶家还在,他将越过头顶的哥哥和姐姐,成为当之无愧的接班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江城的下城三区,诞生了无人不知的野狗皇帝。
到了陆晚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某个情人节夜朗接她下晚自习,收到了她塞过来的一颗超市里有卖的巧克力,大概十块钱三颗,那个时候已经算是天价。
「阿朗,我喜欢你。」
背着包的少女说。
夜朗稍一愣怔,随后摇摇头说,「不行。」
第二天,夜朗沉默的身影还是出现在陆晚学校大门前,手中的廉价烟草星火点点。
谁也没有再提前一晚黑暗巷子中,少女如同鬼迷心窍一般的表白。
夜朗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陆晚,甚至没有给一点稍微温情的理由。
但陆晚依旧是夜朗当时唯一亲近过的女生,是青梅竹马,这点无须质疑。
人们总讲究落叶归根。
夜朗的母亲病情逐年严重后,总是在某个充满了阳光的午后,依靠窗边,借着一点点照入的阳光,深情的凝望某个方向--
那是家乡的方向。
夜朗考虑再三,拿出了几乎够在江城换一套不错的房子的首付钱,买了一张船票,将母亲送回了其实早已风平浪静的c城,住进c城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最好的疗养院。
「阿朗,那么有钱,还不搬走啊,一直住在棚屋区,你老实讲,是不是舍不得晚晚啊哈哈哈哈哈哈?」
「」
「是因为没钱。」
疗养院很贵啊,每个月三字开头的位数。
所以夜朗一直疯狂赚钱,然后依然很穷。
母亲来源于上个世纪,对于现代通讯工具的接受程度并没有那么高,但是每次为数不多发来信息,都表达了她对夜朗的担忧。
休假的时候,还会对着夜朗脸上的伤口落泪,不再像记忆中那样养尊处优细嫩的手,握着他的手说,阿朗,阿妈不治了。
当然不可以不治病。
所以在夜朗得到了一份能让他活在阳光下的工作机会时,他还是挺高兴的。
哪怕这份工作只是当江城苟家千金的保镖--这种完全不符合他当时在下城区地位的工作,他还是欣然接受了。
毕竟苟聿很大手,工资真的开的不少,几乎能ver掉一大半疗养院的费用基础所需。
刚开始的时候,夜朗挺讨厌苟安的。
这个出门前光捣鼓自己的头发就要弄二十来分钟的千金大小姐,习惯性用鼻孔人,皱着眉接受了保镖这个东西,对他从头到尾全部的评价就是,「长得还行,周雨彤应该会嫉妒得发疯。」
在她背过身去的一瞬间,错过了上任的面瘫保镖先生,嘲讽掀起来的唇角。
上任的第一天,苟大小姐跟小姐妹们约了下午茶。
夜朗亲眼目睹了她用牛扒刀在肉上,仿佛没吃午饭似的随便划拉了两下,一脸厌倦地扔了刀,叫来了餐厅经理,面无表情地说,「牛肉太老或者牛扒刀太次,你选一个。」
着疯狂鞠躬道歉的餐厅经理,夜朗心想,这个大小姐,屁事真的好多。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夜朗都没什么存在感地跟在苟安身边。
两人一天里大概有十二个小时捆绑在一起,偏偏说的话一般不超过三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