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9 章 抠门小侯爷20(2 / 2)

蔷蔷哇的一声,哭着跑了出去。

小侯爷掏了掏耳朵,当成没听见,他每次只要提起让蔷蔷和柔柔两个丫鬟离开,两人总是哭着跑走,从来不搭他的话。

哼,八成是舍不得月钱。

青葱也是满脸不高兴,“小侯爷,这两个丫鬟就是仗着您的心地好,才会如此放肆,要是别人,哪里由着她们?”

看看别的府里,要是丫鬟敢当着主子的面哭着跑走,那就别想回来了。

“您还是赶紧将她们赶走吧。”

小侯爷摇了摇头,若是他娘不答应,他也没办法让这两个白拿银子不干活的丫鬟离开。

这些长得好看却不会干活还领高新的花瓶丫鬟,在小侯爷看来,都应该丢出去。

伍氏仍是没同意将蔷蔷和柔柔这两个丫鬟调走。

富贵人家,哪个不是十几个丫鬟围着一个少爷转的?哪像她儿子身边,竟然没几个丫鬟,也不怕传出断袖的名声。

怪来怪去只能怪孩子他爹,怕儿子染上不好的习性,长到十八岁前,院子里竟然只有小厮和膀大腰圆的婆子,没有个年轻丫鬟。

小侯爷撒泼打滚,“娘,我不管!她们碍我眼了,白领钱还不干活……”

伍氏叹气,这些丫鬟其实就是用来伺候主子梳头擦脸和穿衣服的,或是做衣服、香囊,其余的粗活一律干不了。

儿子并不习惯被人贴身伺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蔷蔷和柔柔倒是很乐意为他做衣服和香囊,但她儿子竟然嫌弃她们的手艺没绣娘好,于是不知该做什么的蔷

() 蔷和柔柔不就显得像废物似的。

这其实也不能怪这两个丫鬟吧?

“你不要伺候,

说不定郁云要人伺候呢?”伍氏搪塞他。

儿子现在是没体验过女人的好处,

等成亲后,当他体验过了,说不定就改主意了呢?小妾的话,还是知根知底的好,以免他将外面那些香的臭的拉回来。

就像昨儿个,那个一头撞上来的卖唱女,幸好儿子懂事,这种来路不明的女人多不安全啊,谁知道是不是和江家有仇的派过来对付江家的?

小侯爷很坚持,“她们那么没用,郁云肯定不会喜欢的!娘啊,您就将她们打发走吧?”

没用就算了,竟然还老想找他贴贴。

黎郁云又不傻,不用想都知道这些丫鬟是用来干什么的,怎么可能开心得起来?

伍氏被他烦得不行,“那是你祖母身边伺候的嬷嬷的女儿,能随便打发吗?”

总要看老夫人的面子,不能随意处置。

小侯爷知道母亲的态度已经松动,当即心中一喜,“我去同祖母说。”

能磨得伍氏松口,说到底也是因为疼儿子,小侯爷是懂得好赖的。

“谢谢娘。”他黏黏糊糊地说,“我知道娘最好了!您看,我特意为娘您打了一支金钗。”

伍氏看了一眼,不由得笑起来,“特意为我打的?我怎么听说你是给郁云打的?掌柜跟我说,你嫌弃娘送给郁云的首饰用的金子太多,幸好这话没传到郁云那边,否则她要多难过啊?”

伍氏边说边拿出钗子端详,精致的造型掩盖金子不足的缺点,在年轻姑娘眼里惊为天人的首饰,在坚定地认为首饰金子一定要足量的伍氏看来,这真的有点寒酸了。

不过想到这是儿子亲手打造的,再寒酸也是好看的。

而且,从商人的角度来看,金子少点还能卖同样的价格,那就是赚了。

小侯爷叹气,他也爱金子,但年轻姑娘家顶着沉重的金饰在头上,将来会得脊椎病的。

还有,黎郁云真的不适合戴这种过于隆重的首饰,她生得清丽雅致,一支簪子或钗子足够,将自己的头当成金首饰展示铺,真的不适合。

伍氏满意地收下,决定下次参加哪家的宴会,就戴上儿子打的首饰。

谁说她儿子是纨绔,一无是处?

会写话本、会赌博,还会打首饰,最重要的是她儿子这么孝顺,能羡慕死那群和她同龄却儿子不孝的贵妇!

**

今儿是小侯爷和黎郁云相约见面的日子。

小侯爷连续换了好几套衣服,对着铜镜看了很久,都不怎么满意。

“青葱,我穿这套好看,还是刚才的好看。”

青葱斩钉截铁地道:“现在这套好看!”

他不想再看小侯爷折腾了,大男人穿什么衣服都行,有必要这么折腾么?

小侯爷盯着铜镜里的自己看了许久,并不怎么满意铜镜的亮度,这么暗黄,不能完美地反

射出他的帅气。

“好想蝴蝶镜子啊,可是保不住。”他嘀咕着,“思源啊思源,你什么时候能当上一品大官?等你位高权重,能护得住你自己和你的好友,我就让你去攀科技树……”

总之,让他自己去当官然后蝴蝶科技产品,是不可能的,他不要将自己累死。

总算将自己打理得满意后,小侯爷拿起匣子,提着长袍下摆,风度翩翩地登上马车。

哪知道刚出门不久,却又遇到了事。

车把式阿风发誓,他今天真的没超速。

青葱也发誓,他还在车上喝水了,水杯里的水都没溢出来。

可倒在地上的老头证明他们的发誓没用,马儿就是踢着他,他现在倒地不起。

“啧,这是碰瓷呢。”小侯爷拍了拍青葱,给他使了个眼色,“配合点!”

青葱满脸雾水,怎么配合?

接着就见小侯爷一脸惊惶地跳下马车,对着躺在马蹄子前、一看就写着“弱且穷就是理”的老头大呼小叫。

“老大爷啊,你没事吧?你是死了怎么办?本侯岂不是变成杀人犯……”

这段路已经快要到闹市,人来人往,很快就有一群看热闹的人围过来。

京城人的特点就是爱凑热闹。

地上的老头眼珠子转了转,其实昨天他的腿就断了,忍着疼等到今天,就是特地过来碰瓷的。

反正就算叫大夫过来,他的腿也是真的断了。

总之,小侯爷不但要给他出医药费,罔顾人命的罪名也得牢牢给他扣上!

“小侯爷!你别跑那么快……”青葱咋呼着,跟着跳下马车。

小侯爷捂住胸口,一副喘不过气来的模样,“青葱啊,我杀人了,都是我的错,我我……”

小侯爷突然一口血喷出来,而且不仅是一口,是好几口,那血如同仙女散花似的。

周围的人都看傻了。

“小侯爷!”青葱尖叫着,哭声震天,“天啊,小侯爷吐血了……您是不是被这老头吓得吐血?快来人啊,帮我叫医馆的人过来,我家小侯爷被这老头气死了……”

小侯爷忍不住给青葱一个白眼,他还没死呢,人哪有那么容易死的?

青葱马上改口,“小侯爷,您被气得吐血,恐寿命不长……小侯爷,您若不能长命百岁,都是这老头的错!”他厉声叫道,“阿风,你快去找衙门的人过来,将这老头送监狱,若是小侯爷出什么事,就让他偿命!”

周围的人指指点点,“这是谁家的马车?这样的骏马肯定非富即贵。”

“就算是贵族,撞人了也要赔偿!”

“哇,这贵人竟然吐血了,这么多血还能活吗?”

“这到底是谁的错?能来个明白人说说么?”

“好像是马车撞到老头了?这贵人看到老头倒下,以为他死了,情绪一激动,就吐血了……这算不算同归于尽?”

老头终于躺不住。

他不过是断了条腿,小侯爷却是没了命,算起来好像还是他的罪孽大?而且,一个平民断了腿,和一个贵族没了命,谁会被罚,这还用说吗?

老头麻利地爬起,赶紧道:“这和我无关啊,我只是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好摔到你们马车前面而已!”

老头已经被吓住,拖着腿就要跑,他怎么感觉碰瓷的是江小侯爷啊?

他一瘸一拐拖着断腿跑得飞快,一边叫道:“不关老头我的事啊!”

等老头跑远,小侯爷淡定地将帕子往嘴巴一擦,青葱十分配合地搀扶他进马车。

他一边高声叫道:“少爷,您振作点,小的想起来了,马车里有夫人准备的十全大补丸,您快吃了,可以补血!”

青葱忍着笑,将一粒山楂丸子往小侯爷嘴里一塞。

小侯爷递给青葱一个赞赏的眼神,刚才吐的血以红糖为主,甜得实在齁人,解腻的山楂最好不过。

老头碰瓷得快,贵人吐血更快,马车也跑得超快,围观的人群还没反应过来呢,这事就结束了。

街口处,坐在马车里看得津津有味的黎郁云捂着嘴巴直乐。

她的眼神好,看到未婚夫朝青葱翻白眼时,差点没忍住笑出声。

春芽先前还急着要去帮忙,听小姐这么一说,总算是明白。

她哭笑不得,“小侯爷可真……调皮呢。”

不过对付碰瓷的人,这法子真是再好不过,要舍得一身剐,敢把碰瓷者拉下马。

“可惜了小侯爷那身衣裳,都沾着血了。”春芽嘀咕着,那蓝色的底子,在阳光下隐隐会变色,仿佛流水般,肯定特别贵,染上“血迹”也不知还能不能洗。

黎郁云双眼溢满笑意,“他反应迟钝,也不知现在反应过来没有。”

正在换衣服的小侯爷已经反应过来了。

这衣裳可是新做的,用很贵很柔软又娇气的布料做的,他为什么会觉得血吐得越多越好?现在衣服沾上那么多糖浆,肯定得毁了。

小侯爷很生气,“青葱,你让阿达去查查那老头是谁,叫他给本侯赔钱!”

不行,他的心实在是好痛,这么贵的衣服,他要穿给未婚妻看的,现在竟然全毁了!

小侯爷越想越觉得身上的衣服没有刚换下来的那件好看,不足以表现出他的诚意,都怪那碰瓷的老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