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时光转瞬即逝,能使旅者返回故乡,也能让迷茫的灵魂找到暂时的停靠地点。
被楚玉拒绝后,宋承瑾从烟岚山出来,朝着西南方向前行。
在这期间,他独自一人在南疆不断地徘徊、以及反省。
甚至还习惯了本地人奇怪的口音。
“小哥,你是外头来的修士吧?”
一名带着银饰的青年热情地招呼道:“要不要住店?三晚上只要一块灵石。”
“不必。”
宋承瑾浑浑噩噩,脱口而出:“话虽如此,等我真的住店了,你们肯定要收物品寄存费、送菜上门的服务费、恐怕连一杯水都要再收额外的灵石。”
掌柜:……
他脸上的笑险些挂不住。
该死的,本来看这外地人装扮不凡,还以为是头好宰的肥羊,没料到是个懂行的。
“不住就快滚。”
他没好气地将宋承瑾赶走:“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宋承瑾滚了,又没完全滚。
“你们这样是不对的。”
他折返回来:“倘若有囊中羞涩之人特意找便宜的旅店住下,你们也要逼他们花灵石么?”
“嘁,哪来的狗拿耗子的东西。”
掌柜嗤笑,叫出几个五大三粗的壮实男子:“你们看见没,这位中原来的爷要教咱们做事哩。”
打手们发出一阵哄笑。
他们穿着南疆特有的银衣,因多年的风吹日晒而肤色偏黑,又因常用驭蛊之术,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一块块黑色印迹,仿佛有活物寄居在身体表皮之中,甚是狰狞。
“今天心情好,就不见血了。”
掌柜的指挥那几个壮汉:“让那小白脸给咱哥几个磕头陪不是,再把身上的灵石都交出来,就饶他一条狗命。”
打手们一拥而上,有的掏出驯化好的灵蛇,有的召唤出各种各样的傀儡,还有的偷偷躲在暗处,试图神不知鬼不觉将蛊虫放置在对方身上。
宋承瑾仍然头脑昏沉,可还没失去基础的战斗本能。
他拔出剑,随着一阵眼花缭乱的刀光,五个打手东倒西歪躺在街道上,带着惊恐而又不可置信的表情。
“大侠饶命啊!”
掌柜吓得面如土色。
中原人大都自视甚高,视这里为尚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故此,跑到南疆的中原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的——但凡有些门路,他们都不会来。
原本以为这小白脸也是废物之一,谁曾想竟是个能打的。
掌柜肠子都悔青了,他在小县城当地头蛇当惯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硬茬子。
求饶也没有用,宋承瑾终是惩戒了黑店老板。
不愿深想自己为何这么做,他抹去剑上的血,继续失魂落魄地踏上旅途。
离开黑店的第七日,他与几位故人擦肩而过。
这些人组成了一
个小分队,足足有十几位修士,他们穿着华丽,衣衫都是由上好的丝绸做的,袖口与衣襟处用金线细细绣着祥纹。
为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头戴玉冠,一身的俊朗潇洒。
他们同样注意到了表情空洞的宋承瑾。
起初面面相觑,直到要向相反方向走时,才忍不住叫住对方。
“道友请留步!”
青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长得……好像在下的一位故友。”
“哦,是金兄啊。”
先前发生的种种,加上剑修少女毫不留情的话语,让宋承瑾一直处在恍惚状态,无暇思考自己在江陵世家的眼中,早已是个死人。
“还有小仪也在,好久不见。”
金家人:!!!
相似的声音,熟悉的态度,明显就是宋家小少爷没错。
“承瑾哥,你还活着?”
金妙仪惊呼。
她便是先前被宋老太太看好的金家三小姐。
在宋家消亡之前,金家确实也存了几分让两个小辈先接触接触的意思——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惨案发生后,金家人一直以为:宋家小少爷也一样死了。
金妙仪是个聪明的大家闺秀,知晓宋承瑾销声匿迹这么久,其中,定有难以言说的秘密和苦痛过往。
“我和二哥今年都结了丹,祖父让我们来南疆外围历练。”
三小姐没有继续追问,反而主动自报家门:“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承瑾哥。”
宋承瑾迷蒙地看她一眼。
金妙仪比记忆中长高了些,身后还跟着自己曾经的好兄弟:金家二少爷。
宋承瑾的脑子清醒了些,没来由想起曾经的岁月。
——那是段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最大的烦心事便是跑出去玩会不会被爹娘数落,意气飞扬,而又不知天高地厚的流年。
奈何往事如烟,曾经的种种,早已消散在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
再回首,已然云遮断归途。
按照古早男频不成文的定律:主角身旁出没的女子,外貌自是不必多言。
若是从前,宋承瑾定会与金家二少叙叙旧,顺带着也和金妙仪攀谈两句,礼尚往来地关心她的近况,再看看能否让金家提供些帮助。
但如今……他只默默别过眼。
好像楚姑娘说得,确有几分道理呢。
宋承瑾苦笑。
死在几年前那场大火里的,除了家人的性命,还有他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他原本早就该长大的,是他自己一直在拒绝成长,一直想找到某种捷径,想以最小的代价、完成最大的目的。
……
实在是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