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要去找人问下。”
“你们等等我。”
等他进去后,季长峥便在沈美云开口,之前说了,“美云,你和绵绵都长这么好看,要多多拍照留下来呀。”
“不然,以后老了看什么?”
这话说的,沈美云好像无法反驳。
但是,她还是觉得有些奢侈啊,七十年代买照相机,这不比买自行车还过分?
还奢侈!
似乎知道沈美云要说什么。
季长峥朝着她咬耳朵,“我媳妇这么漂亮,当然要拍照记录啊。”
声音低沉嘶哑,还带着几分磁性,这可是正儿八经的低音炮啊。
在配着他都说的那话。
沈美云甚至有些恍惚,是不是季长峥也是穿越过来的啊??
不然,他怎么知道,还要给媳妇拍照记录啊?
这是他能知道的事情?
沈美云惊了,下意识地看了过去,“你怎么知道?”
季长峥挑眉,“知道什么?”
沈美云话到嘴边,又变成了,“知道讨好媳妇?”
季长峥一脸的骄傲,“这不该是本能吗?”
沈美云,“……”
好在赵振很快出来了,他朝着沈美云和季长峥说道,“问清楚了,可以换,走吧,我带你们去前面的柜台。”
“照相机很贵重的,都放在三楼的玻璃柜里面了。”
等上去后。
赵振便让售货员把照相机给拿出来了,四四方方的一块,还是银白色的,面前还带着两只圆乎乎的大眼睛,有点类似望远镜的那个连体形。
而且,在照相机的上面,还写着两个字。
海鸥。
一看质量就很好啊,沈美云忍不住喜欢上了。
谁不喜欢拍照啊,她也不例外,只是这个时代有太多的局限性,但是如今可以有拍照的机会,她也不想错过。
见她喜欢,赵振便说,“这一台三百八,比自行车贵六十块,你们要的话还要在补一个差价。”
这——
沈美云犹豫了,说实话三百八太贵了,这是贵到离谱的价格了。
她有点想说,要不算了,还是把自行车退了。
结果——
季长峥直接掏钱出来了,“六十对吗?钱在这里,老班长你帮我们把这照相机给包起来。”
一看到季长峥这动作,沈美云急了,拽他,“三百八太贵了,我们不要了。”
季长峥,“要,我媳妇喜欢就行。”
“不用考虑价格。”
——因为他会赚钱啊!
第52章
沈美云听到季长峥这话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上辈子她听人说,男人只要肯为一个女人花钱,那么这个男人大概率是爱这个女人的。
因为对于成年人来说,血汗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
当然,这个说法并不是适用于所有人,只是说对于普通的大众来说,确实是有一定道理。
后来沈美云仔细想过这个问题,好像也确实如此,她和前夫赵建宇两人离婚的时候,原本可以和平离婚的。
但是,她当时在为对方创业期间,镇守大后方,扫除对方后方一切困难。
可以说,前夫赵建宇在前期能够创业成功,沈美云是有一半功劳的,以至于离婚的时候,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