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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气,请她去下山采办人心人肝,是因为同在梁山,不好对自家兄弟下手;她不帮忙,他干脆在山上找个人剖了?

梁山泊地处险恶,偶尔也有坠崖、溺水,让虎豹叼走之类的事故。若是平白有人失踪,大家第一反应,要么是离山脱逃,要么是意外事故,不会有人认为是被自家兄弟给吃了。

除非,有人精准提出自己的怀疑……

燕顺刚刚说,自己吃人肉这事儿丢脸,一般人不知道,请娘子别往外讲。

阮晓露忽然想起前阵子失踪的郑天寿,平白一身鸡皮疙瘩,总觉得燕顺最后看自己的眼神,十分的不怀好意。

“那个,燕大哥,您等等。”她赶紧叫住燕顺,“那个,呵呵,我觉着吧,咱们可以商量一下……”

燕顺如释重负地一笑,“好说好说。娘子若肯帮忙,也省得俺为难。”

阮晓露擦擦冷汗。你有啥为难的?纠结该吃山上的哪个人么?

燕顺开始发号施令:“娘子有所不知,要获取人的心肝,未必一定要杀人,也可以去牢城、墓地碰碰运气……青壮男子为佳,妇女儿童次之,病患万万不可,最好要新鲜的。至于鉴定方法,小人也有些许心得……”

*

阮晓露忍着恶心,总算听完了燕顺的“人肉获取攻略”,把他打发走了。

然后到外头猛跑五公里,给自己压惊。

所谓“清风山三废”,真是实至名归。武功废,还可以勤学苦练;心废了,无药可医。

像燕顺这种反人类分子,当初就该一跤摔进水泊里淹死。

如果她有林冲那么大的本事,今晚就可以让燕顺悄悄失踪,给这么多年死在他碗里的冤魂讨个公道。

但是以她现在的能耐,要和燕顺硬刚,无异于自己招祸。

向领导告状呢?以晁盖的正义感,多半会勒令燕顺痛改前非;但燕顺马上就会知道是谁捅破了他的小秘密。然后……下个月燕顺盘子里的心肝,说不定就姓阮了。

……还是从长计议吧。

*

两天后。

阮晓露将物流船里的货品分发完毕,朝燕顺使个眼色。

燕顺会意,搓着手跟她穿过堂屋,来到厨房。

熏黑的灶台烟气弥漫,满屋飘香。燕顺当时就口水滴答。

“娘子娘子,这、这怎么好意思,拿生的就行了,小人自己会烹饪……”

“倒是没太麻烦。”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