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社会契约论,荀子也有一套契约论。
他把国家、社会、个人需要遵循的东西,包括制度、礼仪、道德、律法、风俗,通通归纳为“名”。
而“名”不是强加的,必须约定俗成。
说白了,就是一切法律道德制度,都需要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
相当于订立了一个社会契约!
所有人都遵守契约,社会就能安定发展。
社会契约定下之后,应该以权势来统治人民,用正能量引导人民,用命令来指挥人民,用言语来教化人民,用刑法来惩治人民。
如果有人失约,必须制止和矫正,包括君主在内也不能失约。
否则的话,这套契约就会慢慢作废,国家和社会就要陷入混乱。
信立而霸!
对内取信于人民、对外取信于他国,就可以富国强兵而称霸。这也是在遵守契约。
只知道取信他国,却失信于人民,霸业必败。
如果既失信于人民,也失信于他国,这个国家迟早完蛋。
进阶版是:义立而王!
从这个进阶版可以看出,荀子跟法家真的有本质区别。
他说国家制定礼法,应该是义礼、义法。
如果制定违反道德人性的礼法,就算能短期内富国强兵,也必然不可能长久。
其实就是在讨论社会契约的正当性和适应性。
如果当前的社会契约,失去了正当性和适应性,就会导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荀子这句话,对朱铭非常有利。
即之前的君主因失约而完蛋,就有新的英明君主建立国家。这位新君必然遵循一些旧制度,同时又会建立一套新制度,让国家和社会再次运转起来。
相当于新君与人民重签契约。
荀子还强调在“法先王”的基础上“法后王”,即遵循上古圣王的基本道德规范,再学习后世历代君主的成功经验。
不要一味模仿上古,要随着时代发展,制定一套适合当下的规则!
而且,荀子还主张:王霸并举、义利并举、礼法并举。
这些东西,朱铭太喜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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