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弹琴(2 / 2)

谪仙 九月流火 2323 字 2022-03-08

李常乐见他上道,脸上带出些笑,说道:“很简单,你只需要在女皇身边说皇储的好话,让女皇把皇储放出深宫,搬入东宫。如果你能说动女皇将皇储立为太子,那就更好了。”

张燕昌原本是外人送给李常乐的男宠,李常乐见他长得好看,能说会道,而且介绍人说此子那物也非常可观,李常乐觉得放这样一个尤物在后宅里太浪费了,就动了把张燕昌送进宫的念头。李常乐最初送他面圣时,曾和张燕昌约法三章,她助他得宠,待他站稳后,要反过来帮李常乐办事。

李常乐想在女皇身边安插近臣,但拉拢女官太慢了,而且能从众多女子中厮杀出来的女官也不傻,她们更倾向于李朝歌。李常乐只能另辟蹊径,试着在女皇身边放男宠。女儿、臣子再亲近,还能比得过床伴?

张燕昌当初没觉得自己会得宠,便答应了。但谁能想到,他们兄弟得到的荣宠,远超所有人想象。

张燕昌不在意道:“广宁公主是女皇最宠爱的女儿,你都劝不动女皇,我怎么敢提皇储的事?”

“那不一样。”李常乐嘴唇张了张,含糊不清地说道,“我是女儿,虽成了武家儿媳,有些话也没法硬劝。但你不同,你和女皇撒撒娇,实在不行,多讨好些,女皇总不会降罪于你。”

李常乐说的很含糊,但张燕昌身为年轻男宠,面对比自己大了近三十岁的女皇,还能有怎么个讨好法?张燕昌脸色阴沉下来,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平时面对女皇时也没什么羞耻心。可李常乐当着他的面,以这样理所应当的口吻说出来,就让张燕昌完全无法忍受。

张燕昌忽然使力,将李常乐压在墙壁上。他凑近了,附在李常乐耳边,低声吹气:“我和广宁公主不同,你是女儿,女皇再如何生气都不会动你,可是我稍有不慎,就性命难保了。广宁公主既然这么关心兄长,为何不自己劝呢?”

李怀至今圈禁在深宫,而且身份不明不白。女皇封他为皇储,但自古以来唯有太子,根本没有皇储这个称谓。李怀占着继承人的名却没有继承人的实,到底算什么呢?

李常乐生怕女皇只是拿李怀当缓兵之计,等过几年,女皇皇位坐稳了,就将李怀杀掉。李常乐非常相信她的母亲能做出这种事。所以,李常乐才要送张燕昌进来,枕头风的威力不容小觑,无论男女都一样。

但是现在,张燕昌得了权力,却不愿意听李常乐的话了。李常乐暗暗咬牙,她没有躲避,就着这个暧昧的姿势,对张燕昌说道:“旁人都奉承你,你就真当自己是光禄大夫了?你别忘了当初你是怎么进宫的,我能捧你上来,就能拉你下去。”

张燕昌和李常乐对视,他们两人姿态亲昵,距离暧昧,但眼神却藏着杀劲儿。外面传来咳嗽声,张燕昌和李常乐一惊,立刻分开身体。他们回头,看到张彦之站在不远处,淡淡看着他们。

“女皇快醒了。”张彦之注视着这两人,平静说道,“前面女官找了你很久,六郎,你该回去了。”

李常乐用力整了整自己衣裙,寒着脸离开。等她走后,张彦之看向张燕昌,目光中满是不赞同:“这里是皇宫,处处都是眼睛,你不该和她站这么近。”

张燕昌不屑地嗤了一声,用帕子擦拭刚才碰过李常乐的地方:“我只是和广宁公主说说话而已,不像五兄,眼睛都快黏人家身上了。”

张彦之被堵住,他梗了一下,恼怒道:“六郎,你在乱说什么?你太得意忘形了。”

“总好过五兄没得意,就开始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张燕昌扔掉帕子,靠近张彦之身边,用力盯着张彦之的眼睛,“昨夜你应该看到了,盛元公主眼睛里只有她的驸马,两人在侧殿里睡着,那么大的声音都没有吵醒他们。你在奢望什么呢?”

张彦之沉着脸不说话,目光冷极。张燕昌见兄长这样凶狠地盯着他,忽然笑了笑,转眼又是一副少年明媚的样子:“当然,如果兄长喜欢,我可以帮你。王孙公主算得了什么呢,如今还不是要跟在我们身边讨好。公主可以有入幕之宾,我们也可以。”

张彦之越听眉头皱得越紧:“你在说什么?”

张燕昌小小年纪就在教坊司学习讨好客人,心性被养歪,再加上这些天被荣华富贵冲了眼,他行事越来越偏激恣睢。张彦之不敢细想张燕昌口中那个对他有着致命吸引力的选项,而是冷着脸呵斥弟弟:“你太猖狂了。女皇现在虽然捧我们,但这些只是空中楼阁,一旦女皇腻了,我们就会迎来灭顶之灾。她毕竟是公主,丈夫是魏王,兄长是皇储。她手握实权,交好她绝对有利无害

。”

张燕昌嗤笑:“她算什么手握实权,他们夫妻俩跟我们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他们不需要以色侍君罢了。等女皇出了事,她,梁王,魏王,我们,都逃不过。”

所以李常乐才锲而不舍地营救李怀,如果能把李怀捞出来,那就是大功一件。最后无论是武家上位还是李怀复辟,李常乐都能立于不败之地。

张彦之不说话,张燕昌见状,再接再厉劝道:“真正靠自己立身的,唯有盛元公主。李常乐能给自己找后路,我们怎么不行?兄长你长得这么好看,这些天有多少女官向你自荐枕席,只要你勾勾手,想来盛元公主不会拒绝和你春风一度。凡事有了一就有二,女皇又不能时刻盯着我们,你在外面吊着盛元公主,万一以后发生什么事,好歹有人能保住我们。你说,是不是?”

张彦之拳头紧紧攥着,眼皮一抽一抽地跳。他明知道张燕昌疯了,可是他控制不住地心动。张燕昌见张彦之意动,甜丝丝地笑了笑,亲昵地揽住兄长手臂:“五兄,你看我对你多好,阿兄有什么愿望我都可以帮你实现。但是,阿兄最喜欢的,必须是我。”

前面传来女官的呼唤声,张彦之推开张燕昌,说:“女皇醒了,正在叫你,你快回去吧。”

张燕昌被兄长推开很不高兴,但女皇那里不能耽误,张燕昌用力看了张彦之一眼,转头出去了。

女皇最宠爱张燕昌,连睡醒了都必须看到心爱的六郎,张彦之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搭头,出不出现都无所谓。张彦之走到回廊边,手指搭在木杆上,久久望着空濛的湖面。

张彦之没有告诉张燕昌,昨夜,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是她,但奇怪的是,她嫁给了一个叫裴纪安的人。

今早醒来后,张彦之暗暗和宫人打听,得知裴纪安是簪缨世族裴家的嫡长子,巧的是,正是如今顾驸马的表弟。张彦之被这个梦扰的有些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梦到盛元公主另嫁他人,也不知道那些事是真是假。

梦境是倒着来的,张彦之看到李朝歌和裴纪安夫妻成仇,避而不见,也看到她穿着黑色描金镇妖司服饰,走过一间又一间牢狱。张彦之还看到了他们大婚,他突然有点明白昨日宴会李朝歌看到男子脱衣服,为什么会那么尴尬了。

梦中她和丈夫的感情并不好,两人并没有实质接触,自然不习惯看男子身体。醒来后,张彦之反应良久,才想起来她嫁给了其他人,现在盛元公主的驸马是顾明恪,并非裴纪安。

张彦之也说不出自己是庆幸还是遗憾。他心疼于她所托非人,背负那么多辛苦,却还要忍受丈夫的冷暴力。但李朝歌和顾明恪卿卿我我,张彦之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的驸马,昨日两人依偎睡在一起,就是张彦之也得承认般配极了。

张彦之想起张燕昌的话,内心深处蠢蠢欲动。或许,他还是有机会的?

梦中她和丈夫分房睡,虽然现实中驸马换了个人,但张彦之有感觉,她在男女之事上经验并不多,极有可能还是分床睡。毕竟,听说顾明恪天生体弱,十八岁之前日日抱着药罐子,后面才渐渐好些了。但顾明恪依然不能大动,他在大理寺任职,也很少接触暴力场面。

少年多病的人,那方面往往是不太行的。看李朝歌见到男人身体不自在的样子,恐怕顾寺卿那方面尤其不太行。

宫殿外种着不知道什么树,雨水把紫

色花瓣打落一地,雨雾中弥漫着一股浅淡的甜香。张彦之深吸一口气,刚觉得心情飞扬些,就听到湖面上传来清远的琴声,声音很轻,混在雨声中几乎听不到。

张彦之是行家,他听了一会,由衷感叹对方境界之高,他远远不如。琴和瑟不同,瑟以娱人,而琴以悦己。琴是不需要花哨的技巧的,弹琴看的是意境,而非曲调。

张彦之不由叫来人,问:“这是谁在弹琴?”

宫女们相互问询,最后一个宫娥说道:“应当是顾寺卿。今早盛元公主让人去宴客厅取琴,想来,是给驸马取的。”

张彦之心情一下子沉下去。他听着雨中高远缥缈的琴音,再无刚才的享受。然而这还不止,过了一会,湖面上传来磕磕绊绊的弦声,一听就是新手。

刚才是顾明恪抚琴,现在他在教谁,不言自喻。

张彦之内心越发不好了。

·

雨水淅淅沥沥下了一上午,中午时分,雨终于停了。阴云很快散开,阳光普照大地,反倒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

雨后空气清新,天空明净如洗,草木被冲刷的苍翠鲜艳。女皇兴致高,要去后山骑马。

女皇有兴趣,他们只能陪着。李朝歌换上骑装,她穿着白色翻领胡服,腰上系着黑色革带,头发高高扎起,英姿飒爽又明艳逼人。顾明恪也换了身白色窄袖劲装,衣料上印着蓝色云纹,行动间流光溢彩。顾明恪四肢修长,腰线很高,肩宽背挺,腰细腿长,这一身裁剪得当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尤其显得颀长轻盈。

李朝歌和顾明恪并肩走在绿浪翻滚的草地,清新的如同山水画卷。宫廷众人远远看着他们两人走来,仿佛眼睛都被洗了一遍。

武元庆牵着马,笑道:“今日有盛元在,其他人是别想讨到彩头了。”

这话不是恭维,而是写实。李朝歌挑了匹马,没心思陪他们计较,说:“随便玩玩,你们不用理会我。”

李朝歌说着,长腿一跨跃上马匹,动作干净利落,潇洒漂亮。周围宫女们顿时捂着嘴惊叫。李朝歌松松揽着缰绳,打算去草场上跑一圈就回来,她实在没什么心情陪这群菜鸡玩。

只是一个上马的动作,就能感觉出来真材实料和花拳绣腿的区别。武元庆这些人无论练得再好,也比不过李朝歌骑在马上的那股英气劲儿。

张彦之内心赞叹,名震天下的镇妖司指挥使果然不同凡响。他暗暗扫了顾明恪一眼,说道:“盛元公主出去骑马,顾寺卿在这里看着,不担心公主出事吗?”

李朝歌想说谁能让她出事,她让别人出事故还差不多。但她正要开口,就听到顾明恪说:“当然不担心,我陪她一起去。”

顾明恪随便挑了匹白马,翻身上马。他衣袂翻飞,气定神闲,姿态一看就是行家。

李朝歌惊讶地看向顾明恪:“你在干什么?”

顾明恪到底想搞什么?在人前他一直很维护自己“病弱”的人设,怎么突然想起骑马了?就算想活动筋骨,也没必要这么高调吧。

他这个样子,像是体弱多病之人吗?

顾明恪对着李朝歌笑了笑,说:“陪你骑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