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然,你不要我了吗?”耳边响起齐方岑熟悉的声音,让他的心为之颤动,一揪一揪地疼。
伊华然皱紧了眉,想将齐方岑从自己的脑海中驱离,奈何失败了。他挫败地坐起身,看向屏风上挂着的衣服,那挂着荷包里装着齐方岑送他的貔貅。分明已经决定离开,却还是带上了它,这不是掩耳盗铃,是什么。
伊华然起身,穿上衣服,出了卧房,朝着厨房的方向走去。在厨房里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随即拎着回了院子。
待他走进卧房,便见黄莺正趴在桌上等他,瞥了一眼他手里的酒坛子,笑着说道:“哥,吃独食可不好。”
伊华然无奈地走过去,将酒坛放在桌上,“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直觉告诉我,哥现在需要我。”黄莺说着朝他调皮地眨眨眼。
伊华然闻言心里暖洋洋的,在她身边坐下,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声问道:“你说怎么才能忘记他。”
“无论是谁,只要时间够久,都会忘的。”黄莺移开视线,看向面前的酒坛子,“就像我早就不记得爸爸妈妈长什么样了。”
“明知道主人格已被骗了两次,却依旧义无反顾地陷进去,自以为诞生于现代,便有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觉着人家爱上我是理所当然的事,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可笑。”
伊华然打开酒坛的封口,酒味很快便飘了出来,他微微蹙眉,对这种味道总是不喜。
黄莺见状拦住他倒酒的手,道:“哥,不喜欢做的事就不做,不必勉强自己。更何况,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我只是想问问他,打算何时把身体的控制权拿回去。”
黄莺不赞同地皱紧了眉,道:“哥,你不会脆弱到为了一段感情要死要活吧。”
“不至于。”伊华然闻言有些哭笑不得,道:“忘记需要时间,我只是想偷个懒,在忘记他之前,不想再与他有所纠缠。你不是也对主人格很好奇嘛,便让他陪你一段时间,培养培养感情。”
黄莺那么聪明,怎会不明白伊华然的打算,道:“我只认你。”
“傻丫头,他就是我,我就是他,你一个现代人还不理解?”
黄莺定定地看着他,“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培养感情?”
伊华然神情一滞,一时竟无法反驳。
“哥,如果你实在放不下他,我们便想办法把他掳走,断了他的羽翼,让他老老实实待在你身边。”
伊华然只觉得有些好笑,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你不懂?”
“那就找个与他长得像的,现代那些网络小说最火的就是替身梗,俗话说得好,日久生情,说不准哥就真的爱上替身了呢。”
伊华然一巴掌拍在她的脑门上,没好气地说道:“你说你堂堂特工,看什么替身文学,但凡找替身的,那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黄莺委屈地揉了揉脑门,“咱们的工作就是在悬崖上走钢丝,一不小心小命就没了,我看小说还不是为了缓解压力,跟哥喜欢练字、下棋,没什么区别。”
被她这么一打岔,伊华然心里的沉闷消散了不少,却依旧坚持道:“我就是想歇几天,你就当给我放个假。”
黄莺沉默地与他对视,最后还是松了手,道:“行,就给你放几天假。”
伊华然见状长出一口气,拎起酒坛给自己倒了一杯,随即看向黄莺,道:“你要喝吗?”
“喝。”黄莺拿起一个杯子递了过去,道:“今儿舍命陪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