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曼:“这个真的不必,我习惯自己处理事情。”
尤金:“唉,其实我就跟你说个实话吧,黎曼老弟,你注定是要做大人物的人,哪怕我过两个月就把火焰玫瑰开去王城,那又怎么样呢?难道你还能像这样周周来为我演出吗?所以……这是我们剧院最有天赋最聪明的小伙子了,我以每月十银币的价格为他预支在你这里的学费,每月倒贴十银币给你送个仆从,这条件应该没人会拒绝吧!”
“而且,阿迪,你自己说。”
那孩子目光坚定:“如果黎曼先生愿意收我为徒,我不仅愿意在学徒期内为先生当牛做马,我愿意为黎曼先生做一辈子的仆从,并且之后所有表演的收入都愿意与先生五五分成。”
阿迪再清楚不过,这是他改变命运的那个机会。
给一个人当牛做马几十年没什么,谁都知道,真正令人恐惧的是一辈子要对所有人低头。
但是他同样也清楚,他没有任何优势,除了尤金老板愿意推荐他,但是尤金老板也只是因为感受到黎曼先生是他抓不住的人才,才随手在他们这群学徒里捡了个还顺眼的自己挑出来送到黎曼先生眼前。
而对于黎曼先生来说,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教任何人,也可以谁都不教,黎曼先生看他就和看街边的乞讨者别无二致,所以他只能把自己的姿态放低点,再放低点,祈祷对方愿意垂怜。
黎曼愣了下。
尤金见他犹豫,趁热打铁:“老弟啊,你也说了你要去斯普林斯学院进修,日后学业繁重,你的时间又金贵,哪能把时间浪费在琐事上,就算你现在觉得不需要人帮忙,到了王城之后肯定也会要雇几个仆从的,不然你光是应付上门的客人都没时间做自己的事了,这我再有发言权不过了,想当年在西尼……咳咳,扯远了,总之,与其到时候随便找个陌生人为你打理家务,不如干脆找个学徒,这个忠诚度可不是一般仆从能比拟的……”
“而且呢,到时候我把火焰玫瑰开到王城去了,先用特效版《龙指环》……诶,特效,是这么念的没错吧,总之,先让特效版《龙指环》和阿迪打出市场——如果你愿意教他的话,然后呢,再来个广告,说《龙指环》的特效指导,阿迪的师父!要亲自表演魔术啦!你看,这人不是哗啦啦地来?比你亲自打开市场轻松多了吧?”
“而且呢,物以稀为贵,你也不能周周表演,到时候我们就三个月排一次你的表演,再多没有了!这个票价呢,就可以往死里定高,反正王城里贵族扎堆,乌朗又有钱又土,花个高价看西尼都没有的表演,他们肯定不会觉得自己吃亏……”
“总而言之,老弟,你觉得我这个思路对不对?”
黎曼不得不承认尤金说得挺有道理的,而且对他百利而无一害,可以说是再为他考虑没有了,唯一的要求只是希望他收下一个徒弟而已。
黎曼也不是那种敝帚自珍的人,他也不需要,他知道,对于尤金和这个少年来说,只要自己肯教目前展现在他们面前的魔术,他们就已经满足了,这对他来说是毫无风险的事,就算哪天这个徒弟背叛了,他随手在街上划拉几个人教几个更刺激的魔术就能把市场份额抢占过来。
所以,他好像找不出任何理由拒绝这桩好事。
于是他点了点头:“那就让他跟着我吧。”
名为阿迪的少年眼中猛地爆发出了巨大的光:“谢谢主人!”
黎曼打了个哆嗦,虽然他其实不介意享受特权阶级的方便性,但是这不代表他能够顺利接受这种一听就很让人毛骨悚然的称呼,就当他又当又立吧,他皱起眉,尽量用最能让人感受到他态度的语气说:“别叫我主人,既然你要和我学习魔术,就叫我一句老师吧。”
阿迪也不是天生贱骨头,立刻改口:“谢谢老师!”
尤金笑得眉开眼笑,倒不是觉得他面前的这个画面师徒和睦,令人感动,只是他已经想到了自己日后的赚钱场景啦!
自己养一个魔术师和与一个魔术师合作,赚的观众的钱是差不多的,他这个老板能获得的可是大不相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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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雷郡市中心的教堂。
教堂尖顶上的太阳标志在真正的太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让人目眩神迷,在白色混着七彩的光晕中,好像真能看见神的应许之地一般。
教堂内,穿着月白长袍,神色冷漠的普雷斯科特神父双手合十,正站在一位年纪稍大,同样穿着月白长袍的主教面前。
“孩子,王城很满意你的历练,回去吧,回到教廷去。”
“我很荣幸能在你最需要教导的时期教导你,陪伴你,愿神明永远垂青于你,我的圣子殿下。”
“这片土地上深渊的痕迹已经越来越多,希望您能将光明重新撒向地面的每一个角落。”